1.“丝绸之路经济带”首次提出

  2013年9月7日,习主席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演讲时提出,为了使欧亚各国经济联系更加紧密、相互合作更加深入、发展空间更加广阔,可以用创新的合作模式,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他指出,这是一项造福沿途各国人民的大事业,可从加强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几个方面先做起来,以点带面,从线到片,逐步形成区域大合作。这是中国国家领导人首次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一带一路”倡议自提出以来,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截至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表达了对“一带一路”倡议的支持,中国已与40余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50余份“一带一路”相关合作协议。

  2.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首次提出

  2013年10月3日,习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演讲时提出,东南亚地区自古以来就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中国愿同东盟国家加强海上合作,使用好中国政府设立的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发展好海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国愿通过扩大同东盟国家各领域务实合作,互通有无、优势互补,同东盟国家共享机遇、共迎挑战,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3.丝路基金成立

  2014年12月29日,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注册成立。丝路基金的资金规模为400亿美元,首期资本金100亿美元。截至目前,丝路基金已签约15个项目,承诺投资金额累计达60亿美元,并单独出资20亿美元设立中哈产能合作基金,投资覆盖俄蒙中亚、南亚、东南亚、西亚北非及欧洲等地区的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金融合作等领域,以实际行动践行“一带一路”倡议。

  4.愿景与行动文件发布

  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文件指出:进入21世纪,在以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为主题的新时代,面对复苏乏力的全球经济形势,纷繁复杂的国际和地区局面,传承和弘扬丝绸之路精神更显重要和珍贵。文件主要内容分为8个部分:时代背景、共建原则、框架思路、合作重点、合作机制、中国各地方开放态势、中国积极行动、共创美好未来。

  5.31个省区市对接方案基本完成

  2015年11月,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方案衔接工作基本完成。《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发布以来,各地结合自身比较优势,有针对性地提出本地区在参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地方定位。同时,各地结合地方特色,统筹将各地经济、产业、人文等基础资源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相结合,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谋划建设格局,明确重点任务。根据方案,各地将在多个领域推动重点工作和重大合作项目。

  6.亚投行成立

  2015年12月25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正式成立。亚投行主要宗旨是通过在基础设施及其他生产性领域的投资,促进亚洲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财富并改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与其他多边和双边开发机构紧密合作,推进区域合作和伙伴关系,应对发展挑战。亚投行正式成立并开业,将有效增加亚洲地区基础设施投资,多渠道动员各种资源特别是私营部门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动区域互联互通和经济一体化进程,也有利于改善亚洲发展中成员国的投资环境,创造就业机会,提升中长期发展潜力,对亚洲乃至世界经济增长带来积极提振作用。截至目前,亚投行成员已从最初创立时的57个扩大到77个。

  7.我国与国际组织签署首份一带一路合作文件

  2016年4月11日,中国与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与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关于推进地区互联互通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意向书》。《意向书》强调,双方将共同规划推进互联互通和“一带一路”的具体行动,推动沿线各国政策对接和务实合作。《意向书》系我国与国际组织签署的首份“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旨在扩大双方开展“一带一路”合作的共识,加强交流对接,深化务实合作。

  8.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召开

  2016年8月17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召开。习主席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总结经验、坚定信心、扎实推进,聚焦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聚焦构建互利合作网络、新型合作模式、多元合作平台,聚焦携手打造绿色丝绸之路、健康丝绸之路、智力丝绸之路、和平丝绸之路,以钉钉子精神抓下去,一步一步把“一带一路”建设推向前进,让“一带一路”建设造福沿线各国人民。

  9.倡议首次写入联合国大会决议

  2016年11月17日,第七十一届联合国大会协商一致通过第A/71/9号决议。决议欢迎“一带一路”等经济合作倡议,敦促各方通过“一带一路”倡议等加强阿富汗及地区经济发展,呼吁国际社会为“一带一路”倡议建设提供安全保障环境。自联合国安理会2016年3月通过包括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内容的第S/2274号决议后,联合国大会第A/71/9号决议首次写入“一带一路”倡议,得到193个会员国的一致赞同,体现了国际社会对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普遍支持。

  10.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

  2017年5月14日—15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29位外国元首、政府首脑及联合国秘书长等3位重要国际组织负责人将出席“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领导人圆桌峰会等活动。来自130多个国家和70多个国际组织的约1500名各界贵宾作为正式代表出席论坛,来自全球的4000余名记者注册报道此次论坛。论坛的主题是“加强国际合作,共建‘一带一路’,实现共赢发展”。论坛主要活动包括开幕式、领导人圆桌峰会和高级别会议三部分。这次论坛将重点打造四方面成果:凝聚更多共识,明确合作方向,推动项目落地,完善支撑体系。

  盘点2017各部委在“一带一路”建设上的“大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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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教育部:已与2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学历学位互认协议

  截至2017年4月,教育部已与46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学历学位互认协议,其中包括24个“一带一路”国家,此举进一步强化了我国与其他国家教育的互联互通与合作。

  此外,2017年4月,教育部与内蒙古、吉林、黑龙江、陕西、青海,青岛等六省(区)、市签署开展“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2016年9月以来,教育部先后与甘肃、宁夏、福建、贵州、云南、海南、新疆、广西等8省(区)签署了合作备忘录。2017年,为做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预热,教育部将推进与剩余战略节点省份的签约工作,全面搭建省部共建合作推进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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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文化部:出台行动计划 绘就“一带一路”文化建设路线图

  2017年1月,《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公布,为“一带一路”文化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绘制了路线图。行动计划具体包括“一带一路”国际交流机制建设计划、“一带一路”国内合作机制建设计划、“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国文化中心建设计划、“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建设计划、“丝绸之路文化之旅”计划、“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建设计划等12项子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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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国家发改委:会同13部门建立一带一路PPP工作机制

  2017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外交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林业局、银监会、能源局、外汇局以及全国工商联、中国铁路总公司等13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建立“一带一路”PPP工作机制,与沿线国家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强合作,积极推广PPP模式,鼓励和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推动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尽快落地。

  4、保监会:支持险资通过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投资PPP项目

  2017年4月,《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发布,推动保险业全方位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意见指出,保险业要充分认识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保险业姓保”,积极服务大局,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的各类保障需求和融资需求,努力使保险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

  2017年5月,《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旨在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融资方式创新,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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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国安部:“一带一路”安全合作对话 打造沿线国家命运共同体

  2017年5月,国家安全部与20多个国家安全部门“一带一路”安全合作对话会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会见与会各国代表团团长,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对话会旨在推动“各方树立共同安全、合作安全理念,建立健全‘一带一路’安全合作机制,深挖合作资源和潜力,大力加强反恐、海外利益保护和安保等务实合作,不断提升安全合作水平。”

  6、海关总署:出台措施支持7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发展

  2017年4月,海关总署分别出台了海关支持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7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措施,对7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分别拟定5方面25条支持措施,涵盖全面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经验;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服务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战略”、“西部大开发”等战略部署;服务自贸试验区改革需求以及实施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和海关安全高效监管等方面。

  7、质检总局:为“一带一路”出境班列解决过境检疫问题

  质检总局把为“一带一路”服务作为工作重点,提供了大量技术支持,为许多出境班列解决了检验检疫问题。“一带一路”开通以后,由于每个国家对于食品、农产品有严格的检验检疫制度,许多出境班列遇到了检验检疫的问题。质检总局对此研究检验检疫政策,为其提供方便。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表示,“像德国猪肉从德国一路通行,到了四川成都,这中间国家之间的检验检疫问题,都是我们通过谈判打通的。”

  8、商务部:继续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

  2017年,商务部将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引领,指导中国企业根据东道国实际需求,积极稳妥建设合作区。截至2016年底,我国企业在36个国家在建合作区77个,累计投资241.9亿美元,入区企业1522家,总产值702.8亿美元,上缴东道国税费26.7亿美元,为当地创造就业岗位21.2万个,对促进东道国产业升级和双边经贸关系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