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在午时三刻行刑

阴阳家说的阳气最盛,与现代天文学的说法不同,并非是正午最盛,而是在午时三刻。古代行斩刑是分时辰开斩的,亦即是斩刑有轻重。一般斩刑是正午开刀,让其有鬼做;重犯或十恶不赦之犯,必选午时三刻开刀,不让其做鬼。

有人说,这个时间是北宋的第四代皇帝宋仁宗规定的。当时,宋仁宗有一个国丈叫做庞洪。庞洪又有一个女婿叫做王天华。他仗着老丈人的这种地位,变得嚣张跋扈,一次,他为了得到边关元帅的位置,就使出了各种不入流的手段陷害竞争对手。但很快,他的所作所为就暴露,大臣们纷纷弹劾他。宋仁宗得知后十分愤怒,直接将其判处死刑。

庞洪得知后,立即找到自己受宠的女儿,希望能够说情。之后,庞妃在宋仁宗面前哭的梨花带雨,说尽了好话。这才让宋仁宗心软,收回成命。但没想到,在庞妃求情期间。宋天华已经被处斩,身首异处了。庞妃得知后,直接哭晕过去。这可让宋仁宗十分心疼,于是他便颁布皇命,要求死刑犯都改在午时三刻问斩。这也是午时三刻的来历。

古人认为人死阴气太盛,故选在一日阳气最盛时行刑,方能压制。当为正午12点,此时间是根据西安时间所定。中国古代早期常定都西安(东经108度54分),后改为北京(东经116度43分),两地时差约45分钟,但仍以西安阳气最盛时行刑。即北京地区午时三刻正为西安地区午正。